“职”在民企,“就”有未来!2021年河北省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2021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8号)文件要求,定于4月至5月在全省开展2021年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以下简称“招聘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二、活动主题
“职”在民企,“就”有未来。
三、服务对象
(一)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
(二)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求职人员。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调查摸底,明确服务重点。
开展“暖心送岗”活动,各部门要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空心村”治理和易地搬迁群众等各类群体求职需求,各级人社部门、工商联组织要明确专人分片负责,深入当地产业园区、重点民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招用工情况和服务需求。
(二)举办招聘活动,精准供需对接。
一是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各地要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求,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继续开展“助企用工”活动,结合产业园区和重点用工企业招聘需求,利用产业聚集优势,组织行业性、专业性、急需紧缺工种等专场招聘。二是开展网络招聘活动,省人社厅将依托河北公共招聘网(https://rst.hebei.gov.cn/ggzp/)开设“2021年河北省民营企业招聘月网络招聘专区”和“直播带岗专区”,各市要设立活动分会场与省级会场对接联通,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带岗等方式同步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
(三)加强用工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各地要举办中小微企业招聘专场,加强高校与中小微企业的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招聘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求职提供招聘服务。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和生产经营状况,提供岗位设置、招聘条件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引导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用工稳定性。
(四)强化就业指导,推动服务落地。
面向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指导企业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及时受理政策申请,跟踪落实情况。面向求职者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劳动者分析失业原因、了解求职方法、提升就业能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做好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咨询服务,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纠正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促进平等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