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兰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办法
圣兰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圣兰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圣兰众创空间的管理,保证圣兰众创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为在校大学生、毕业大学生、社会创业实体提供自主创业平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创业型人才,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圣兰众创空间依托河北外国语学院创建,按照“学校主办,市场运作,集中管理,突出特色”的建设原则,依托河北外国语学院专业特色,重点以专业公司化等为主要路径,同时也是河北外国语学院校内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基地。
第三条 准许进入圣兰众创空间的公司为河北外国语学院创业实体、河北外国语学院在校学生及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校外创业实体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独立法人创业公司。见习创业公司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仅在河北外国语学院创业实践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经济组织,也称预孵化企业;独立法人创业公司是指入驻圣兰众创空间、大学生或社会实体组建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是圣兰众创空间的孵化企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圣兰众创空间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小组下设圣兰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北外国语学院学生创业就业管理处)和圣兰众创空间风险评估专家顾问团办公室。
第五条 圣兰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编制圣兰众创空间的发展规划;
2、指导管委会办公室和专家顾问团开展圣兰众创空间的管理工作和项目风险评估、企业入驻工作;
3、统筹规划和落实圣兰众创空间的各项工作,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圣兰众创空间专家顾问;
4、负责对申请入驻的创业企业进行审批,负责对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考评和奖惩;
5、积极争取省市区有关部门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
6、其他有关圣兰众创空间的决策。
第六条 管委会办公室职责:
1、制订和发布圣兰众创空间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对外宣传和联络;
2、协助入驻圣兰众创空间的企业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3、受理圣兰众创空间入驻企业的申请、以及评审工作,办理创业企业的入驻和出园手续;
4、对园区入驻创业企业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5、代收创业企业孵化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6、落实各创业企业的评估奖罚和转接,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7、协助入驻企业进行企业宣传、推广等工作;
8、建立健全圣兰众创空间服务体系,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 专家顾问团职责:
1、负责对入驻圣兰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进行遴选、考评等;
2、为入驻圣兰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项目建设指导。
3、为创业企业推荐指导教师、创业导师,进行运行指导、协调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4、对入驻实体和团队实施创业培训。
第三章 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络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络员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九条
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
第十条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将项目按照孵化阶段进行分类管理。
第四章 创业团队的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成员目标一致,具有团队精神;
第十二条、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成绩均合格,无任何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第十三条、团队负责人在校表现良好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团队的项目要具有市场潜力和竞争力且适合在校内创业;
第五章 企业联络员
第十五条
设立初创企业联络员,联络员职责如下:
(一)主动联系、跟踪企业发展情况,每周联络4至5家初创企业,了解他们的现状、问题和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二)负责企业与空间、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对接;
(三)解答初创企业的疑难问题,并协助企业联系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服务要求。
(四)每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汇集企业的发展情况,经分类归纳和整理,分析企业整体发展的进度,制订或调整相应的促进工作的对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圣兰众创空间管委会办公室所有。
附件:
附件1:圣兰众创空间企业入驻孵化协议
附件2:圣兰众创空间企业入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