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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持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培育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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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7 1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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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持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培育认定工作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培育

        2024年石家庄市将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培育认定工作,计划培育20家以上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1个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1个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街道(乡镇)。与此同时,选取1-2个和谐劳动关系行业创建试点,探索适合行业特点的行业和谐创建活动,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培育活动,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形成。

全市将扎实开展电子劳动合同百城覆盖行动,持续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引导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推进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继续抓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逐步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全覆盖,继续依法开展新就业形态专项劳动保障监察,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加强对技能人才、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服务,促进提高技能人才、科技人才工资待遇水平,逐步形成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科技价值激励导向,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以技术要素参与分配为突破口,推动百人以上建会企业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推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全市将大力推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集体协商工作,以集体协商为抓手,以同商共议、和谐共赢为目标,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协商机制。按照市级不少于3人、县(市、区)2-3人的标准,2024年各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达到30人以上,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总体规模达到500人以上,全年培训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等1000人次以上。依托工会组织建立的集体协商站点、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驿站、劳动者温馨港湾等,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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