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第二届河北省创业之星!通道已开启
第二届河北省创业之星
寻访活动
活动通道开启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举办“天津银行杯”2023年创享河北系列创业活动的通知》,作为系列活动的一部分,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展示全省创业就业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带动就业浓厚氛围,2023年第二届河北省创业之星寻访活动启动。
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8月
寻访范围
在钢铁、装备、石化、食品、医药、信息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都市农业等12大主导产业中,寻访30名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二)参选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年龄在22-40(含)周岁以内,性别不限。团队参选的人数为1-5人,参选团队需有团队名称,该名称要有行政区域名称及能够体现团队特点、具有符号化的名称,团队名称中严禁出现商业化名称。
(三)在河北省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四)创业年限在10年之内,成立时间在2013年6月1日之后。
(五)参选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组织方式
本次活动线上线下同步启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推荐参选个人或团队,省级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后,在线上网络平台集中进行选手风采展示。
(一)宣传发动(6月下旬-7月中旬)。通过定制海报、短视频、新闻报道等宣传产品和手段,发动和宣传推广本次活动。
(二)市级推荐(7月下旬)。各地开展遴选,受理报名,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按照推荐人选名额(附后)择优推荐。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业绩报告书;
2.证明材料
(1)项目第一创始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参选主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2022年及2023年1-3月份纳税证明;
(4)带动就业情况,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单,采用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合同。吸纳脱贫劳动力、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其他材料。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商标、专利、版权等)、获奖证书扫描件、信用记录等。
(三)省级评审(8月上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专家组,由专家评委对入围选手进行量化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确定前30名的选手为第二届河北省创业之星,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对入围选手授予“河北省创业之星”称号,并颁发奖杯和奖牌。
(四)业绩展播(8月中旬-9月中旬)。对评选的30名第二届河北省创业之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每个选手的创业经历和个人风采,打造专属视频,电视端每天播放一集选手或团队视频,同步在冀时客户端开设专属界面,进行30天的宣传展示,为每位入围选手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扩大每位入围选手及其所创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创业精神